在我国工程建设是非常多的,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建设单位与承包方要签订建设合同,建设合同应该载明工程的质量、竣工日期、工程款结算等的问题,那么竣工日期以什么为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竣工日期是怎样规定的?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建设合同是没有约定竣工日期的,竣工日期一般是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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